关于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4-29 15:51:37 点击:
|
关于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
2008年3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县城城区主要道路和塘村镇主要道路进行了视察,并在主要路口设点进行了抽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审议意见书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从去年8月以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交警、城管、交通、公路、农机、司法等部门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按照交通宣传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总体要求,派辅导员到学校、社区、企业、机关进行辅导宣传,向司机朋友、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短讯。二是借助《嘉禾报》、嘉禾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说法教育。三是在车站、商场、市场等人员聚集地以及在人员流量大的十字路口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传单、播放广播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对道路的养护和道路的改造升级争取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
一是县城中华西路、人民路段道路破烂的问题,于去年9月底得到了解决。二是县道肖—周公路焦冲元煤矿路段,石桥至桂阳县飞仙路段,石桥石市至汉石至新田等路段路况差的问题,已有明显好转。其中石桥至汉石路段已由公路部门争取列入了今年的通畅工程计划,并已在实施。县道肖—周线,石桥至飞仙公路的改造问题已上报到上级公路交通部门,正在积极争取。三是东塔路路面障碍问题基本得到落实。
(三)对主干道的交通安全监管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从去年10月以来,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交警、城管、交通、公路、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三次针对城区的乱停乱摆、非法占道经营、占道修车、乱倒渣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针对禾仓南路、中华中路马路市场问题,交警、城管部门采取派专人定时定点进行监管。每天早上7:00至8:30,下午5:00至6:00重点加强对禾仓路口、学校门口、东塔路与珠泉路十字路口、含丰路口等几个马路市场重点路段的巡回检查、整治。针对人民路乱停乱摆严重的问题,交警部门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管,如派专门巡逻车进行来回巡逻。同时还加强了县内主干道的交通安全监管,今年冰灾期间,县交警大队全员上路执勤,全力维护主干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
(四)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法上路以及“黑的”违法经营的查处力度有所加大。
据了解,从去年10月以来,县政府牵头组织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了两次对客运市场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法上路的集中整治,查处违法出租摩的180余台,查处无牌无证“黑的”30台次。县交警大队已把治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法上路工作列为了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五)道路交通安全监控技术得到一定提升。县交警大队投入巨资安装了城区交通安全监控平台,在两个重点路口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城区道路通行标志仍然不够完善。
2、城区道路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占道堆放建筑材料、乱停乱摆的问题没有大的改观,塘村镇马路市场严重的问题依旧。禾仓南路、中华中路马路市场仍然存在。
3、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黑的违章营运的整治力度不够大。
4、对道路交通信号的管理不严,道路见警率不够高。
据了解,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1、职能分工不够明确;2、警力不足;3、城区无专门停车场;4、珠泉商贸城中心农贸市场容量太小;5、执法环境不够优;6、管理不够到位。
三、几点建议
1、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促进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全面好转。重点要解决违法占道停车、摆摊设点、倾倒垃圾、乱设路障、马路市场、违章载客、违章经营客运等问题。
2、要用铁的手腕坚持不懈地抓好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的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3、要坚持不懈地完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通行标志和配套设施,建议规划建设城区专门停车场。
4、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民警和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增强履责的责任感,提高上路执勤率,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的监管,实现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是县城城区交通安全秩序和管理及马路市场的规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和理解,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书是重视的,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刚才县政府的汇报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建议常委会对县政府的报告予以通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